根据河池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河池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9〕35号)要求,河池市应急管理局拟于2019年11月13日开始,对我市部分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开展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执法检查企业名单
1.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土产公司
2.广西环江红茂商业爆竹有限公司
3.河池市蓝天烟花炮竹有限责任公司
4.宜州区宏昌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
5.都安顺发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
6.都安灵惠烟花爆竹批发有限责任公司
7.都安瑶族自治县烟花爆竹批发有限责任公司
8.大化县湘桂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二、执法检查内容
1.法人条件;
2.安全生产责任制;
3.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5.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
6.仓库保管员、守护员培训、考核;
7.一般从业人员教育培训;
8.仓库内外部安全距离、布局、建筑结构、安全疏散条件;
9.仓库的消防及防爆、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
10.库房安全条件及定级、定量;
11.库区和库房安全警示标志和标识牌;
12.运输车辆和配送服务能力;
13.产品流向登记制度;
14.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机构、人员以及器材、设备;
15.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
三、检查主要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
四、执法检查人员
河池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及企业所属县(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
河池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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