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二十一)基本情况
问题二十一:部分地区森林防火管理不严,2023年上半年河池市卫星热点数较多,排名全区前列,发生森林火灾较多。
整改目标:加大野外火源管控力度,遏制全市热点多发势头,严防较大及以上森林火灾发生。
二、整改牵头及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河池市林业局、应急管理局、公安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党委、政府,市林业局、应急管理局、公安局。
三、整改完成情况
整改措施66:压实县(区)森林防灭火责任,落实森林防火网格化监管机制,加大防火宣传力度,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强化火源管理,及时发布禁火令、加强临时防火检查卡口设置和防火巡查,加强防火值班值守。推广应用野外违法违规用火举报奖励制度,完善森林火灾群防群控机制。公安、林业等部门加大打击查处违法违规野外用火行为的力度。
整改完成情况:
(一)压实压紧县(区)森林防灭火责任。一是通过印发《河池市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河林长办发〔2023〕12号),并要求县(区)、乡镇印发相关方案,形成市-县-乡-村四级森林防火网格化监管机制;二是适时调整森林防灭火“五包”责任制人员构成,搭建起市、县、乡、村、屯五级紧密联动的森林防灭火责任体系,层层压实责任,筑牢防灭火屏障。三是印发《河池市林长办公室关于采取断然措施全力以赴抓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提醒函》《河池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森林火灾防控工作的提示函》等文件,对热点多发县(区)及时提醒,并召开约谈会议对森林防灭火管理不力的县(区)进行约谈和通报;四是及时开展森林防灭火督导,在重点时段、重点节日期间到县(区)开展森林防灭火督导工作;五是及时部署森林防灭火工作,召开全市清明节、“广西三月三”森林防灭火工作暨森林资源管理工作视频会、2024年全市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等会议,对全市森林防火工作进行部署。
(二)突出典型火灾案件宣传。一是印发《河池市林业局关于制作森林火灾警示教育宣传短片的通知》制作森林防灭火警示短视频并在各大平台宣传,做到“一地发生森林火灾、全县乡镇村屯受警示”的效果。二是按时组织县、乡、村开展防灭火宣传“五进”活动、“敲门行动”送法上门,通过签订承诺书、责任状等方式进行森林防灭火宣传,增强群众森林防灭火意识。三是组织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月、宣传周以及精准宣传等系列活动,营造森林防火宣传氛围。
(三)进一步强化火源管理。一是在高火险期、清明节等重点时段发布禁火令,完善、增设了森林防火检查点建设,规范防火检查点布局;二是在清明节、“广西三月三”期间利用无人机对我市重点城区周边进行巡防巡护,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能够迅速反应、科学处置,切实做到打早打小打了。三是印发《河池市违法违规野外用火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同时各县(区)结合实际印发相关野外用火奖励制度,进一步强化群防群控机制。四是印发《河池市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方案》,从源治理,强化野外火源管控。
2024年全市森林火灾刑事案件、卫星热点、森林火灾数量同比均有所下降。
四、验收情况
2025年2月17日,市林业局、应急管理局、公安局组织开展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二十一验收,经现场核查、审核销号材料后,认为台账资料完整、整改措施到位,同意通过验收。
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监督电话:0778-2117955。
河池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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