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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通知书

2024-08-07 17:05     来源:河池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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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丹县泰星五一矿业有限公司:

2024年8月6日,我局收到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广西局移送的《国家矿山安全监察非煤矿山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督办函》(桂非煤安全监察贰督〔2024〕022号)移送材料载明:

一、担负提升人员的提升系统的连接装置没有进行检测检验。违反《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4.7.5条规定,依据《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地下矿山部分第(二十二)条第1点,判定此项隐患属重大事故隐患。

二、矿山未按照《南丹县泰星五一矿业有限公司大福楼矿区大福楼矿段(改建)安全设施设计》要求对北掘一主巷末端50米左右采用锚杆+锚网支护,处于祼巷状态。违反《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地下矿山部分第(十九)项,判定此项隐患属重大事故隐患。(企业自查发现)          

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和《国家矿山安全检查局关于印发<矿山重大事故隐患调查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矿安〔2022〕49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你公司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实行挂牌督办。你公司要成立重大事故隐患调查组对这重大事故隐患的基本情况、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以及隐患的治理方案形成书面报告于8月30日前报送我局。你公司要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确保整改期间的安全及整改到位。9月10日前,你公司要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报送我局。

联系人:谭显航,联系电话:1807783****。

                   河池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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