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河池市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2019年09月05日 |
标 题:转发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河应急发〔2019〕28号 | 发布日期:2019年09月16日 |
各县(区)应急管理局: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转发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池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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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应急发〔2019〕28号 转发附件1-766 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转发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的通知.pdf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