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宜州区鸿建乙炔气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1号)有关规定,经对你企业提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并到你企业现场核查。经审定,你企业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条件,准予核发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溶解乙炔20万Nm3/年,有效期限:2025年3月23日至2028年3月22日。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活动的,请在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3个月前,向我局提出许可证的延期申请。
河池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4月30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